2005年1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江西部分干部在庐山景区抢建别墅
曾曦 章武

  拥有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身份的庐山风景区的莲花洞森林公园内的莲花洞风景区,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私家别墅,导致这一景区抢建别墅成风。
  “莲生佛地,花发洞天”。庐山西麓的莲花洞森林公园有自周朝以来的文化遗迹一百余处。公园内的森林均属国家生态公益林,其中包括一部分原始森林。然而,近一段时期以来,这里自然天成的宁静却被一些人抢建别墅大兴土木的喧嚣打破了。
  在通往莲花洞中心景区的路上,笔者看到不少别墅或建在路旁,或建在山上。在莲花洞中心景区附近,一些已经建成或正在兴建的别墅,集中形成了别墅群。各种风格不同的别墅,就建在两山之间的中心地带,周围便是原始森林。这些别墅大多是损毁森林、植被后建成的。笔者看到,建在莲花洞中心景区附近的别墅,都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国家生态公益林。离莲花洞一座古寺庙不远处的一栋别墅,前后就损毁了数亩树林。
  据调查,违法兴建的别墅群地处庐山自然保护区内,在莲花洞森林公园中腹,属莲花洞风景区。目前,在莲花洞中心景区附近,已经建成和正在兴建的别墅共有60栋左右。笔者了解到,这些别墅都是莲花洞林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卖地给他人兴建的。
  据林场负责人介绍,早在1992年起,林场及其下辖的浔庐村就开始向外卖地,到2000年左右,卖地达到高潮。据初步估算,仅从1997年至2003年止,莲花洞林场和浔庐村共转让土地79宗126亩用于建房,现有20宗25亩建成,40宗62亩在建,还有19宗39亩待建。笔者在林场财务部看到一份买地建别墅交纳土地款的人员名单,上面只有26户。
  笔者随后查看了部分卖地合同,发现其中一些合同上加盖有庐山土地局、九江航运部门及公安部门等单位公章。这些合同除了一个名字或公章,连土地面积、建房地点都没有写明。财务处的一名会计告诉笔者,这些签合同的人并不是别墅真正的主人,而是他们的亲属或代理人。经手卖地的原莲花洞林场场长潘明银说,这些人当中,有一部分是通过市里领导打招呼来买地的,有些是机关干部。
  据了解,在抢建别墅的人群中,除了党员干部,也有一些“很有经济实力”的人,其中一名正在装修自己别墅的房主隔着紧锁的铁门对笔者说,开始他们也不敢到这里来建别墅,后来看到有领导干部带头,大家就跟风来了。“有干部在,估计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事。”